今天,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申报2022年武汉市博士后津贴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申报2022年武汉市博士后津贴的通知》
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单位、市区有关主管部门: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拟开展2022年武汉市博士后津贴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批准,并纳入武汉市管理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累计已发放博士后津贴24个月以上者,不再受理申请。已获得武汉市博士研究生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再重复享受。获市级博士后专项资助总额已达100万元的工作站,不再受理申请。
二、资助标准
根据《武汉市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博士后津贴为每人每月3000元,具体金额依照实际进站时间及前期已发放月份核算。
三、申报程序
申请。由博士后本人提出申请,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批准进站文件及协议书,填写《武汉市博士后津贴申请表》《申报博士后津贴承诺书》,报所在博士后设站单位管理部门。
审核。博士后设站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填写《武汉市博士后津贴登记审核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复核。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将拟发放津贴人选提请局长办公会审议,同意后经公示无异议,划拨博士后津贴。
四、有关要求
各设站单位和主管部门应严格进行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弄虚作假的个人和单位,将追回已发津贴,并将视情况予以通报。
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于2022年8月19日前上报。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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