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开发企业销售房屋后,应当在3日内通过“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备案系统”上报预签约信息。
1。问:开发企业应在何时上报预签约信息?
答:开发企业销售房屋后,应在3日内通过“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备案系统”上报预签约信息。
2。问:签约前信息包括什么?
答:认购人身份信息、认购人购房资格认定结果、拟购房源数量、《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签约时间等。预签约信息上传后,网签备案系统将立即完成预签约信息的备案。
3。问:预签约信息可以取消吗?
答: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暂停房屋交易的,开发企业可以通过系统申请注销预签约信息。
4。问:合同备案有什么要求?
答案:1。对纳入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项目,开发企业应及时完成网上预签约,并打印《新建商品房销售合同付款通知书》。买受人凭通知书直接将房款存入该项目资金监管账户。开发企业上传合同文本签字页后,系统会立即完成合同备案。
2.对于未纳入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项目,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后,开发企业上传合同文本双方签字页,系统即时完成合同备案。
5。问:网签合同可以改吗?
答:预售房屋首次不动产登记前,90天内可以变更现行买卖合同。
6。问:网签合同变更的条件是什么?
答案:1。买受人变更为其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和(孙子女);2.因离婚、财产分析等原因需要变更买方的,可以变更。但前者只能变更一次,变更后的购房人应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
7。问:网上签完合同可以换房吗?
答: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同一项目商品房的,开发企业可以通过网签系统申请变更合同备案信息。
8。问:合同内容备案后可以更正吗?
答:合同备案后,如合同内容发生变更或有误,开发企业可通过系统申请变更或更正备案信息。
9。问:合同备案后可以取消吗?
答:合同备案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销:
备案合同中明确约定终止条件,经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的;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认定买卖合同不成立、不解除、不撤销或者无效的生效法律文书;
➤其他特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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