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昌区正式发布轨道交通12号线(武昌段)十五中站项目房屋征收决定。个人住宅房屋征收补偿的具体范围详见下文。
一、项目名称
武汉轨道交通12号线(武昌段)第十五中站工程
二、征收范围
三。被征收房屋的情况
征收总建筑面积约5700平方米,被征收人及公房住户约31人。
四、征收个人住宅房屋补偿费
货币补偿:
被征收人和公有住房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根据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向被征收人和公有住房承租人支付货币补偿。
1.房屋价值补偿
本项目依法选择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评估确定,评估时间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2.临时安置补偿
对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给予3个月的一次性临时安置补偿费。
临时安置补偿标准由项目依法选择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同类房地产市场租赁价格确定,评估时间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征收个人住宅房屋,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涉及房屋所有权、公有房屋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合并计算)低于60平方米的,按60平方米计算,超过60平方米的按实际房屋建筑面积给予临时安置补偿。
3.搬迁补偿
征收住宅房屋,给被征收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房屋搬迁费3000元。
4.保证赔偿
征收个人房屋,建筑面积不足40平方米(涉及房屋所有权、公有房屋租赁的,房屋建筑面积合并计算)且为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唯一住房的,按40平方米给予补偿。
公有房屋承租人符合前款条件的,超过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货币补偿由房屋征收部门支付给公有房屋承租人。
5.装修补偿
被征收房屋室内装修补偿在500元/平方米以下(含500元/平方米)的,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或补偿标准超过500元/平方米的,委托依法选定的有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6.附属设施补偿
(1)电表:民用单表500元1只,三相表980元1只,分时表650元1只,分表100元1只(直接向供电公司交费的为单表,厂矿或集体单位交费的为分表,每户补偿1只,凭交费收据);
(2)水表:民用500元,每件100元单独计表(直接向自来水公司缴费单独计表,向厂矿或集体单位缴费单独计表,每户一表,有缴费收据为证);
(3)空移机:柜机500元,挂机300元,窗机200元;
(4)热水器搬迁费:300元/台;
(5)管道燃气安装费:补偿3000元/户;安装费超过3000元的,按实际账单赔偿;
(6)太阳能热水器:补偿2000元/户;
(7)住宅房屋结构设计中阳台自行封闭的,不计入房屋登记面积的,按房屋评估单价的85%补偿:
(8)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补偿费由本项目评估机构确定。
7.货币补偿补贴
征收个人住宅房屋,被征收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房屋征收部门按照被征收房屋价值20%的标准给予补助。
8.小户型住房困难补贴
以作为被征收人和公房承租人唯一住房为目的,征收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的个人住房(涉及房屋所有权和公房租赁权的,房屋建筑面积合并计算)。被征收人和公房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可以给予住房困难补助。
补贴标准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公房租赁权)低于40平方米的,给予被征收房屋价值的10%(保底补偿政策),超过40平方米的每增加一平方米,补贴标准降低0.5%。
9.改变房屋用途的补贴
《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2012年12月3日)颁布前,被征收人或公房承租人将房屋用途变更为商业门面(指用于商业经营的一层门面)并在房屋注册地址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除按原房屋证照补偿外,变更后房屋实际价值高于原房屋证照的,应当补缴实际用于经营的部分。
10.生活困难补助
被征收房屋的家庭属于低保、残疾、重疾、失独、烈士家庭的,符合上述五项之一的,每户给予2万元补助;按照上述五两项每户补助40000元;按照上述五条三款每户补助60000元;符合上述五四条的每户补助80000元;同时满足以上五项,每户补助10万元。
1.报酬
征收个人住宅房屋,被征收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并按期签约搬迁的,按被征收房屋价值10%的标准给予奖励。
征收个人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可在签订补偿协议时
申请一套徐汇江悦府或静安上城二期商品房团购指标(被征收人与公房承租人自行选择),指标不得转让。
以上两个团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如下:
“旭辉江悦府”团购商品房,位于洪山区青菱街道丽水路。
95-98平米土地为出让土地,毛坯房销售均价约10500元/平米。本项目为精装修商品房项目。被征收人点选此房,须与开发单位另行签订房屋装修协议(装修标准每平方米2500元左右),现房。
“静安上城二期”为团购商品房,位于武昌区静安路,户型90-160㎡。土地性质为待售,结算价25000元/平方米,为现房。
(二)房屋产权调换方式:
被征收人或者公有住房承租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额。被征收房屋价值和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由依法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确定,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1、产权调换房屋的基本情况
(1)中国铁建。虞姬万象:位于武昌区新生路与虞姬路交叉口,标准毛坯房交付。结算单价23000元,是现房。
(2)征收部门提供的其他产权调换房屋。
2.房屋征收部门提供位于武昌区新生路与虞姬路交叉口的“中国铁建虞姬万象”产权调换房,供被征收个人房屋和公房承租人选择。
(1)被征收人与公房承租人以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增加12%点击对应房型产权调换房屋,按23000元/平方米计算价值,与被征收房屋价值结算差额。
(2)按照先签协议、先点击的原则,点击产权调换房屋的位置、房型、层次、朝向。
(3)过渡方式:自我过渡。自签订补偿协议、移交房屋所有权证并在过渡期内腾空房屋之日起至产权调换房屋交付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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